豆林杰律师
【案情经过】原告穆某乙与杨某丙原系同学,后确立恋爱关系并长期同居生活。2025年5月双方按习俗订婚,原告方给付见面礼、订婚礼及五粮液酒、中华烟等贵重物品。后双方因故分手,未办理结婚... 查看详情 >>
【案情经过】蹇某与张某甲于2021年2月14日在某县民政局登记结婚,婚后于2022年3月4日生育一子,取名张某乙。由于双方在婚前缺乏深入了解,感情基础较为薄弱,婚后在共同生活中经常... 查看详情 >>
【案情经过】原告史某与被告陈某于2019年10月9日在某县民政局登记结婚。双方于2016年11月9日生育婚生女陈某甲,于2020年1月24日生育婚生子陈某乙。由于双方婚前了解不多,... 查看详情 >>
【案情经过】原告王某甲与被告夏某乙经人介绍相识,按农村风俗举行仪式后补办结婚登记,婚后先后生育长女夏某丙与长子夏某丁。因婚前了解不足,婚后常因家庭琐事争吵,致使感情出现裂痕。原告曾... 查看详情 >>
【案情经过】原告李某甲与被告王某乙办理结婚登记手续,婚后育有长女王某丙与长子王某丁。婚后双方因生活琐事常发生争吵,原告李某甲认为双方婚前了解不足,性格不和且观念差异巨大,夫妻感情确... 查看详情 >>